(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23日電)海巡署八二岸巡大隊新港安檢所人員今天查獲一艘漁船內有被割下的鯊魚鰭,10幾隻鯊魚遭肢解油煙處理,違反「鯊魚鰭不離身」政策,函送漁業機關裁罰。

八二大隊表示,安檢所人員對東港籍漁船登船安檢,於漁艙發現鰭身分離之青鯊,海巡人員見狀立即聯繫漁業署查報員協助處置。

相關肢解之魚鰭重為36.92公斤,肢解下的魚鰭可以堆成小山丘,約有10隻鯊魚被肢解。安檢人員依據漁業法第65條第8款規定,函送主管機關依權責裁處。

為了杜絕漁民為了鯊魚的魚翅而割鰭棄身,八二大隊表示,漁業署自民國101年1月1日開始宣導「鯊魚鰭不離身」,102年7月1日起全面嚴格實行,船上若發現魚鰭離身之鯊魚,最重可罰撤銷漁業執照之處分。1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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